为使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更加公开透明、程序更加规范化,确保把有志向、有热情、有奉献精神,政治业务素质好的高校毕业生选拔进来,以公开、公平、公正取信于毕业生,经研究,我区决定采取笔试考试方法确定录取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工作内容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的方式,招募7名大学生志愿者到我区农村基层从事为期2年的服务工作。
二、组织领导
蕉城区项目办精心研究制定了本方案,并经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通过,由蕉城团区委牵头负责考试具体工作,区公务员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且明确仅使用2015年上半年宁德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试卷,考试成绩不作为其他招聘考试依据。
三、笔试考试
统一报名参加宁德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2015年上半年)。
四、报名方式
要求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团省委招募平台报考岗位并通过团省委审核后,参与报考2015年上半年宁德市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对报名者不设条件限制,可自主报考选择适合岗位。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事业单位统一招考的,视为放弃志愿者招募资格。
四、录取办法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取各招募岗位笔试第一名的报考者优先录取。若出现并列第一的情况,将采取加试形式予以选拔。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则按照考生分数高低递补录取。若招募岗位第一志愿无人报名或者报名无成绩,则从第二志愿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录用,若第二志愿无人报考或者报考无成绩,则从第三志愿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录用。若第二、第三志愿均无人报考或者报考无成绩,那么从报考蕉城区7个岗位的所有未录用考生中按照成绩高低递补录取。录取名单将及时在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按省项目办统一要求安排)。公示期结束后,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本办法由共青团蕉城区委负责解释。
团区委咨询电话:0593-2822697
共青团蕉城区委
2015年3月24日